國立中央大學化學系五年取得學、碩士學位申請(114年8月14日截止)
 

  • 2025-07-02
  • 張鈞帆
1.本辦法已於114年6月25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如下,請務必詳讀,若有疑問請洽化學系辦公室張小姐03-4227151轉65901。

2.大三升大四有意申請化學系五年取得學、碩士學位者,
請填寫附加檔「國立中央大學化學系五年取得學、碩士學位申請表」
並檢附歷年成績單,
於114年8月14日(週四)前送交科二館521室化學系辦公室張小姐。

國立中央大學化學系五年取得學、碩士學位推薦鼓勵辦法
1.
申請參加『五年雙學位制』的學生資格為本系大學部及理學院學士化學領域專長學生。申請者須修習並通過本系應修科目表所列所有一至三年級 CM 開頭之必修課程,學士班學生免修普通化學實驗一學期及無機化學實驗,申請學生均須修過一學期之專題研究課程,而且在該屆學生中(含學士班學生)其CM開頭之必修課程總成績居前 50%或有具體優良表現經推薦者,成績之計算需加權該課程之學分數。
2.
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需於升大四開學前至少兩週向系上提出申請,並於開學一個星期內,繳回指導教授同意書,且需參加碩士班甄試,由甄試委員會決定是否錄取為五年雙學位生,若未獲錄取為五年雙學位生者,可依一般甄試生資格考慮錄取與否。
3.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